让你打暑假工,你把地窟平推了?_第368章 你师父我名:叶凌霄!无尽鬼域,绝对不能去!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68章 你师父我名:叶凌霄!无尽鬼域,绝对不能去! (第2/4页)

化神,合体,渡劫,和大乘!!

    至于功法和法器则是分为天地玄黄四个等级。

    这血魔真经是一部天阶中品的功法,也算是极为强大了!

    而且,不知道为何,只是看了一眼,你仿佛大致就知道了这血魔真经的修炼方法!

    甚至连入门篇都没有开始学,你就自然而然的开启了修炼。

    而随着修炼的进行,你能清楚的感受到外界有一种种不同的灵气!

    一种是这个空间之中充斥的煞气!

    按照血魔真经的说法,这种阴煞之气被称之为杀戮之力!

    第二种则是在杀戮之中飘荡的蓝色灵气。

    这灵气含量比起杀戮之气只有百分之一不到。

    不过,令你惊奇的却是,除了这两种力量之外,居然还有一种更加磅礴的力量源源不断的从周围的虚空之中涌现而出,最终涌入到你的身体之中。

    “这难道就是我的仙灵根能调动的力量?刚刚师傅说的是,我的体质似乎是什么空间系的体质。

    这难道就是什么空间之力什么的?”

    你有些惊奇,不过这能量竟然比周围的杀戮之力还要磅礴,而且源源不断,自己自然要主修这个。

    随后,你使用血魔真经的引气篇开始疯狂的吸收周围天地间的空间之力。

    同时,杀戮之力和灵气自然也不放过。

    三种不同的力量在你的所有筋脉之中疯狂的流动。

    你能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肉体力量在飞速的提升。

    第一个小时几乎每一秒你都能获得几公斤的力量。

    第二个小时之后每一秒都能获得几十公斤的力量!

    很快,一天的时间,过去了.

    你感受着自己的全身,清楚的感受到自己的力量居然达到了十万公斤。

    按照等级划分,此时的你,已经达到了筑基境界!

    一日筑基,这恐怖的天赋,让你自己都是心头一惊。

    因为按照玉简之中的知识,寻常人十年内能顺利引气入体达到炼气一重天就算是有修炼之姿了。

    而若是能十年之内达到筑基,那就是小天才!

    若是一年之内能筑基,那日后就能超越元婴达到出窍境!

    若是一月就能达到筑基,这天赋,成为渡劫境强者都不是问题。

    自己一日筑基!

    这该是什么水准?

    难道是传说之中的大乘天资?

    不过想到仙灵根是传说之中的体质,你也就释怀了。

    或许自己真的是超级天才吧?

    想到这里,你就准备继续修炼。

    “嗡!!”

    然而就在此时,一阵波动传来。

    下一刻,普渡道人再次归来了。

    “嗯?

    这么快就筑基了?不愧是传说之中的仙灵体!

    比起为师就差那么一点了!”

    看到你居然筑基了,普渡道人心中震撼到了极点,不过表面上还是一脸的无所谓!

    听到他的话,你也是心中一惊。

    “难道师傅你也是仙灵体?”

    你震惊的问道。

    这话一出,普渡道人老脸一黑。

    “差不多,差不多吧!好了,这是为师给你准备的空间系修炼法门。

    这东西,可是传说之中曾经大秦仙朝的建立者,始皇帝所修炼的强大功法,你好好修炼!”

    普渡道人说完,直接丢给你一块玉简。

    大秦仙朝?始皇帝?

    听到这里,你有些疑惑这个名字怎么好像你前世的世界也有?

    不过你不在意,将这玉简接住随后轻车熟路的直接探入到了其中。

    “嗡!!!”

    刹那间,磅礴的知识就涌入到了你的脑海之中。

    你顿时就惊奇的发现,这其中蕴含的功法:祖龙诀居然是一部天阶极品的强大功法。

    这一刻,你顿时确定了,自己的师傅肯定也是传说之中的仙灵根。

    不然怎么能随便弄到这么强大的功法?

    自此!

    你开始了祖龙诀的修炼。】

    【第一个月:你成功晋级金丹境!而随着修炼,你的脑海之中也是浮现出大量的修炼记忆。

    这些修炼记忆之中包含了大量的意境修炼方法。

    你发现在这些记忆之中你大多数时间都是在疯狂的杀戮。

    而且,你感受到自己似乎又触发了一种强大的体质,这种体质按照记忆被称之为血魔之躯。

    虽然只是地灵根,但是却杀意冲天。

    你大致猜到了,曾经的你自己应该也是和师傅一般的魔修。

    既然如此,你也就没有了多少的心里负担,开始疯狂吸收周围的阴煞之气。

    你身上的阴煞之气越发严重,整个人看上去如同一个绝世凶魔一般。

    这一幕,看得普渡道人都有些头皮发麻。

    他不知道为何,仅仅一个月的时间你的煞气就强大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