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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8章 浦江之乡大舞台演出沪剧《刺马案》 (第2/4页)
入骨。 那个曾给孙衣言透过口风的颜士璋颇有心计,他写了一本《南行日记》,记述了赴宁的全部过程。 据他的曾孙颜牧皋说,日记中写道:“刺马案与湘军有关。” “刺马案背后有大人物主使。” 张汶祥刺杀马新贻,在警卫森严的督署重地一扑而中。 马新贻被刺后,立即有“刺马案”戏文上演,而且正值乡试,安徽学政殷兆镛出试题,竟然寓其讥讽,乔松年也来凑热闹,写了一首歪诗作证,湘军将领给张汶祥立碑等等。 所有这一切都说明刺马案是一件有计划、有组织的政治谋杀事件。从案件的实施,到舆论的有力配合,以及对审案的精心策划和对结案的精明设计,都说明它出自高人之手。 背景资料: 马新贻,字谷山,号燕门,别号铁舫,回族,山东菏泽东北五十里马海村人。 生于1821年(清道光元年),道光二十七年(1847年)进士。 先任安徽建平(郎溪)县知县,再任合肥县知县,庐州府知府,升任安徽按察使(俗称臬台),再升安徽布政使(俗称藩台),后升浙江巡抚(俗称抚台),成为一省行政长官。 同治六年(1867年)升任闽浙总督(俗称制台、制军),成为节制浙江、福建两省军政的方面大员。 同治七年(1868年),改任两江总督,节制安徽、江苏、江西三省军政事务,并兼办理通商事务大臣(虚衔),官居一品。 同治九年七月廿六日(1870年8月22日)在督府侧门被张汶祥以利刃刺入右肋,次日殒命。 湘军,是清朝着名的地方军阀武装,清咸丰三年(1853年),曾国藩以吏部侍郎的头衔回湘办团练,用“营官自招”方式组建一万七千人的地方武装,能征惯战。 与太平天国军队恶战多年,转战数省,扩充至十余万人,于同治三年(1864年)在曾国藩之弟曾国荃率领下攻破太平天国的天京(今南京),为清廷立下汗马功劳。 成为清末一支举足轻重的军事政治力量。 曾国藩以军功连升高官,后任直隶总督、两江总督,节制浙、赣、苏、皖四省军务,官居一品,并封侯爵。 曾国藩久在江南,苏、皖、赣各省大小官员均为曾的部下、门生、故旧,湘军驻防三省各地,而这三省的赋税收入占了清廷年收入的三分之一。 这样一股庞大的地方势力,已成尾大不掉之势,清皇室已对此颇为忌惮。 太平天国在南方纵横十余年,积累了大量的金银财宝,大部分囤积在天京。 湘军攻破天京,这些金银财宝被湘军抢掠一空,自曾国荃以下,人人发了大财,回乡买田宅,置产业,国人侧目。 清政府令时任两江总督的曾国藩查报太平天国留下的金银财宝,曾国藩上奏说,破天京时,天王府一场大火烧得片瓦无存,没有留下什么财宝。 对此清廷心存疑虑,很想查清,又不敢得罪湘军集团,处于两难境地。 疑案迷雾: 同治六年(1867年)12月8日,内阁奉上谕:“闽浙总督箸马新贻补授,等因。钦此。” 马新贻由浙江巡抚升任闽浙总督,按惯例,马新贻上奏要求进京陛见请训。 同治七年(1868年)5月28日,马新贻进京觐见,并乞赏假二十日回乡祭祖。 7月19日,马新贻回到家乡菏泽马海。 八月初九日假满,遵制启程赴任,十三日到济宁,邸报载:同治七年七月廿一日,内阁奉上谕: “两江总督箸马新贻调补,毋庸来京请训。钦此。” 同时又接兵部火票递送军机大臣字寄称: 同治七年八月初五日,内阁奉上谕: “新授两江总督马新贻,箸充办理通商事务大臣。钦此。” 马新贻九月到江宁任两江总督。 马新贻是文官出身,不懂军务,但以做事精明干练着称。 清廷把曾国藩从两江总督任上调开,去任直隶总督,远离他的老窝,换马新贻任两江总督。 去一方之霸,安排一个忠介文官,这恐怕是老谋深算的慈禧太后的一手高招。 慈禧太后用马新贻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