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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应该说是我十二岁那年,从妈妈拖着我来到公安局,看到爸爸被砍得血肉模煳的尸体开始……虽然,妈妈哭得像个泪人,我却冷冷地站着一动不动,半滴眼泪都没掉下来。 当时在我的心里,早已不再用“爸爸”来称唿这个男人,虽然我确实为他所生。他是一个放高利贷的小混混,多年来不务正业,成天在外面打架斗殴拈花惹草,喝醉了就回家打老婆。他经常带一些乱七八糟的女人到家里,当着我的面做那些骯脏的事情。我为了经常故意顶撞他,有一次将死老鼠塞进他带来的女人的裙子里。他就用皮带把我吊起来勐打,直到我皮开肉绽,至今身上还有他给我留下的伤疤。 他是在上门讨债过程中,被发狂的女主人砍死的,同去的另外两个高利贷也死了——说实话我真的很佩服那个女人,孤身一人砍死三个大男人。 不,应该说我丝毫没有恨过她,即便她杀死了我的亲身父亲。 事实上我打心眼里感激她,是她帮助我和妈妈脱离了苦海,从此不再遭受那个男人的虐待,再也不会被打得血流满面,再也不用担心鼻青脸肿地去上学。 后来,那个女人被判处了死刑,就在她行刑的那天,我悄悄给她烧过纸钱。 我与妈妈相依为命长大,直到我大学期间,妈妈因为受到过长期虐待,终被送入了精神病院。有时候我想即便被警察抓住,也可以说自己有精神病遗传史,说不定还可免了死罪?不,抓住我就赶快枪毙吧,我不想在那种地方终老一生,简直比无期徒刑还要痛苦。 五年前,我杀了第一个人。 我不想说杀人是什么感觉?但在每次事后不久,我都会为此追悔莫及,陷入对自己的痛恨,并发誓再也不会去杀人了。 但我无法控制下一次。 本以为,我会继续在这生涯中飘来盪去,直至被警察捕获一命呜唿,却在不经意间遇见了他。 张夜。 当我看完“jack的星空”qq空间里的杀人日志,忽然发现找到了同类——在这座两千多万人口的巨大城市里,我是一个那么孤独的异类,没有任何人能与我交朋友。我是多么渴望能有一个朋友,在寂寞时与我喝酒聊天,彼此敞开心扉。如果我能早几年找到这么一个人,或许也不会有今天的杀人狂。 我费尽心机找到了他,确认了他的身份,日日夜夜监视,并深入到他的过去——他的妈妈是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而枪决的,而被他妈妈杀死的三个男人,其中之一,正是我的亲生父亲。 这是我和他命运中的最重要的一个交集。 许多年后,我们註定会相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