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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4章 马正宏 (第3/3页)
不应该用棍子把对方打成‘重伤’。” “我也去找过当地检察署,负责这个案子的检察官跟我说。” “最好是取得对方家属谅解,并负责医疗费用之类的。” “可是我哥死活不同意,坚持他没有做错,不应该承担这些责任。” “另外......我侄子目前正在准备考‘编制’。” “一旦我哥留下案底,他这么多年的辛苦就白费了。” “所以.......” 金胜默默的听完事情全过程,同时也在脑海里过了一遍。 粗劣一看是一起典型的‘打小偷’,伤害过重事件。 国内有非常多类似的案例。 根据具体情况,定的罪名也各不相同。 如:防卫过当、故意伤害、过失致人......等等。 可最后基本上都会以赔钱,缓刑为主。 至于原因,你猜? 但这个案子中有一个关键点,马正宏没有说清楚。 作为县法院刑庭的庭长,总不能犯这种低级性错误。 金胜开口问道:“马庭长,小偷在你哥家里,具体有没有偷到什么东西。” 马正宏立即回道:“有,现金845块,一个‘魔都牌’机械手表,是我哥98年结婚那时候买的,现在大概还能值个几百块钱吧!” “当天我哥由于要下地干活,就习惯性把这些东西,全都放在了厨房一个抽屉里。” “一直以来都没发生过这种事,可谁知道......” 金胜闻言也是心里一动,有个辩护的想法瞬间形成。 但无亲无故的,总不能让对方白嫖。 自己又不是‘圣母’的老公‘圣父’。 “马庭长,我冒昧的问一下,这个案子难度也不是很高,你为什么会想到来找我。” 听到这话后,马正宏叹了一口气道:“金律师,不瞒你说。” “事情发生后,我已经找过不少人进行咨询。” “相信你应该知道,在现行法律中,对于这类案子会是怎样一个处理方式。” “基本上都是谅解之后,再适用缓刑。” “说出来也不怕你笑话,曾经我自己就亲手处理过几个相似的案子。” “当时被告喊冤,我还有点不以为意。” “可当这种事情,发生在自家人身上,我这才好好的反思了一下。” “难道是我们看不见其中的委屈吗?” “其实不然......是因为没有一个法官敢为了个例,从而突破现有的法律桎梏。” “你在上次庭审中,不是说到过一句话吗?” “一次错误的判罚,污染的是整条水源。” “我这次会想到来找你,除了别无他法之外,心里还抱有一丝侥幸。” “因为你是一个善于‘创造奇迹’的律师。” 呦...... 这是要把自己捧上天啊! 说了这么多,金胜只认可了其中一点。 未受他人苦、莫劝他人善。 当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身上的时候,你就永远不会感受到其中的艰难。 人要学会换位思考。 多从各个角度去想事情、处理事情,那你就会变得成熟。 金胜想了一下道:“马庭长,我有话就直接说了。” “案子接不接先不急。” “正如你所说,这是一次面对诸多判例的挑战,公诉方一定会引出很多相似案例,用来支持自身诉求。” “这一点该怎么破?” “更何况案子发生地点,是在你老家鲁省,这个难度就更大了。” “你能明白我的意思吗?” 听完这番话,马正宏有点沉默了。 老家那边什么情况,自己怎么可能不清楚。 由于历史原因,官本位思想根深蒂固,特别是‘在这之下’的保守程度,简直令人发指。 全国人民都知道,这是刻入dNA中了。 面对个例判罚的改变,没有任何一个法官敢冒这个险,轻易踏出那一步。 相比较‘冒险的公正’,当然选择‘稳妥的进步’了。 哪怕金胜愿意接这个案子,除非有决定性的论据,否则也是白瞎。 “呼.....” 马正宏长长的呼出一口气道:“金律师,你的顾虑我很清楚。” “但我还是希望,你能帮忙试一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