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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值得她去贪污的一点钱,却把她搞到这步境地。 林一凡实在想不通。她觉得自己无法想通。 于是,在法庭上,她控制不住情绪,大发雷霆。 最后,模型公司的夫妻俩被判罚款和退赔,因为他们双双证明那钱是给了林一凡。林一凡由此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 对于林一凡来说,一生从事工程设计工作,最后,接受政府委任担任了公司的经理,从事经营。在经营过程中,她经歷了太多酸甜苦辣。有很多东西是值得好好总结一下的,因为在总结的过程中,她也逐渐看清了自己的一些失误和过错。她想,在她从事经营期间,有些属于市场本身的不规范,也得她们无法规范操作,在与甲方的合作中,先操作后签协议的情况很常见,这在一般人看来是很平常的事。然而,就是这市场的不规范,却成了她进监狱的最初诱因。 法院的判决,对她的打击相当大。剎那间她几乎失去了理智,她无法和人对抗,更无法和法律对抗。法院认定的事,她没有力量推翻。但是,实在她心里不服。 很长一段时间,她不再回想过去的这件事。而面对我的採访,她又一次把这事提起来,我看到她的情绪依然激动。 看看周围,管教队长不在。她对我说,当初她被重判,就是因为她到最后都没有认罪。办案人员曾经明确对她讲,如果态度好点,她会得到从轻处理。但是她想,她一辈子做人,一直坚持的是“一是一二是二;有就是有,没有就是没有”。她不会为了让自己少坐几年牢,而违心的承认自己没有做过的事。但是,到监狱以后情况不同了。她知道她的结局是无法更改的,否则就不会有这样的结局。她的家人替她申诉,她没有表示支持,也没有表示反对。依她的个性,她肯定是要申诉到底的。之所以她不想自己再去申诉,就是因为监狱里明确规定,申诉的罪犯不给减刑,那属于不认罪服判。而且即使申诉,她觉得也解决不了什么问题,相反还会有一些副作用。她希望减刑。她不想再去因为不可能的结果再做不明智的事。她对自己的案件心里有想法,否则她也许到不了今天,但是,在监狱她不想再说起了。她只想好好表现,早日回家。 在林一凡的案卷里,我看到了她的悔罪书里有这样一段话: “我曾15岁入团,18岁入党,(党和人民)培养我大学本科毕业,(使得我)学有所长。毕业后从事建筑工程设计38年,工作中曾多次获奖,并于1989年晋升为高级工程师,建筑设计公司经理等职。然而,由于没有重视自身世界观的改造,在经营管理中没有正确把握个人、集体、国家三者的利害关系,同时也是市场经济中没有认真掌握财务政策、制度,终于犯下罪错,成为人民的罪人。每每想到此,我无比痛心、悔恨。” 这样的悔罪书每一名罪犯入狱后都要写。有的罪犯在悔罪书中甚至把自己骂得狗血喷头。林一凡没有在认罪书中痛骂自己。她说:“回忆自己的一生,我发现自己做错过很多事。” 她对自己过错的反思尽在其中,我觉得她是真诚的。 林一凡说,后来她自己想清楚了。从案件本身说,不管钱是被谁拿走了,装到了谁的腰包,总之是公款受到了侵害。既然法院认定是她的问题,惩罚她,那她只能无条件的接受了。她想,从年龄来说,她比那些人都大,已经过了将近一辈子了,即使是坐牢,她也没有再多的东西可失去了,除了生活条件的改变,亲情的损失,她没有什么可担心的。可是,别人则不同了,他们还很年轻,如果法律惩罚他们,那他们会失去的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