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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穿着一件普通的衣服,戴着墨镜与帽子,怀里藏着一把锋利的尖刀,来到他家门前——半年前,这个浑蛋搬新家到此,邀请全体员工来做客,从那时起,我就记住了这个地方。他三十多岁了还没结婚,一个人住在这大房子里,我想肯定有个800g以上的硬碟陪伴他。就在那次邀请之后,分别有两个女同事来这里陪他过夜,不过是为得到加薪的机会——公司里每个男人都知道。 我知道他就在房间里,屋里并没有其他人,因为自下班起我就跟踪着他。在他回家以后的数个钟头内,我在这个房子的楼上楼下以及对面观察,直到确信没人会看到我的脸,包括走廊与电梯里的摄像头。 我按响了他的门铃。 静静地等待了十秒钟,门里传来拖鞋的脚步声。虽然,门上装着一只猫眼,但我知道这傢伙是急性子,他不看猫眼就会打开房门。 果然,打开了一道门缝,我看到他的眼睛,一双疑惑而臃懒的眼睛。 朋友们,千万记得要在房门后面装防盗链,血的教训啊! 我立即抓住门沿,径直闯入他的房间,在他拼死抵抗前,尖刀捅入了他的心脏。 什么声音也没发出,除了急促的脚步声,房间里安静地就像墓地。他只穿着一条短裤,直勾勾地看着我的眼睛,被我勐力推到客厅深处,后背死死抵在电视机液晶屏上。 果然,他身后的画面是定格中的苍井空老师。 刀尖搅碎了他的心脏,鲜血从他的嘴角流出……忽然,我又有些可怜他了。 在他断最后一口气前,我摘下墨镜,让他濒死的眼睛,看清楚了我的脸。 “居然是你小子!” 我在他渐渐浑浊暗淡的眼球里,看到了这么一行字。 死不瞑目。 刀子拔出他的胸口时,一腔暗黑的血喷到我的衣服上。幸好他拉紧着窗帘,否则我得冒着被对面的人看到的危险。 确认他死亡以后,我让他躺在电视机液晶屏下面,回去把房门关紧。我拖下自己的血衣,跑到他的卫生间里,把我沾满鲜血的双手洗干净——他家真够脏的! 镜子里照出我的脸,在厚厚的镜片后面,有一张年轻苍白而削瘦的脸。平时在公司里,我是那么懦弱内向,没人会把我的形象,与杀人狂联繫在一起——而在每次杀完人后,我越照镜子就越觉得自己长着一张标准的杀人狂的脸。 手已经洗干净了,白得几乎能看出皮肤底下的静脉,瘦弱的胳膊似乎一拧就会断裂,谁会想到这双手已杀了七个人? 我把刀子沖洗干净,从衣橱里挑选了一件比较合我身的衣服,除了一股淡淡的血腥味,完全看不出我刚杀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