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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就想杀了她。 为什么等待了两年?我是在等待自己的勇气。 现在,我已经杀了七个人,不会害怕再多杀一个了。 一个钟头前,已是凌晨三点,我守在她家门口,看着她醉醺醺地回来。在她打开房门时,我跟在后面沖了进去。没给她任何尖叫的机会,在她回头看清我的脸以前,刀子已扎入了后背心。 她倒在地上剧烈地挣扎,我又扎了第二刀、第三刀…… 第七刀。 她再也不动了。 在杀死她的过程中,我没有看她的眼睛,以防自己一下子心软,毕竟我曾经喜欢过这个女人。 不能再把衣服留在这里了,我把身上的血衣都脱下来,塞入随身携带的背包——里面装着一套新衣服,我迅速给自己换上了。 她一个人住在这里,我打开她宽大的衣橱,塞满了各种新衣服,其中一条裙子几分眼熟,那是我陪她在恒隆广场买的——其余的大概都被她丢了吧。 我又打开她的抽屉,看到许多小首饰与化妆品,不少是我闻所未闻的,也不知道是多少男人送的? 为伪装成抢劫杀人的样子,我拿走了大部分值钱的金银首饰,我想这些东西足够买辆车了吧。照例擦去现场指纹,我们分手已经两年,而她的社会关系又如此复杂,警察不会轻易找到我的。 我穿着新衣服离开杀人现场,步行一个小时回家。我注意观察电线桿子上的探头,专捡七拐八弯的小路,以便从警方监控中消失。半路上,我把从她家带出来的值钱的首饰,全部扔到了苏州河里。 其实,我确实缺钱,但销赃会有风险。更重要的是,我嫌这些东西脏,是她用欺骗与卖身换来的。 哎呀,天快要亮了,明早还要上班,再见。 ※※※ 天,亮了。 该死的,怎么又饿了?离开电脑屏幕,我去厨房泡了一碗方便面,窗外已开始此起彼伏的鸟鸣。 吃着方便面,看着这篇最新的日志——“jack的星空”qq空间,距离上篇日志不过二十多个小时。 这说明他杀人的节奏大大加快了,能用马不停蹄来形容。当我饶有兴趣地看着这段文字,看着他杀死前女友的细节,方便面条就如女人的捲髮,快速滑入我的胃中,并未引起丝毫不快,反而让人越发兴奋。 不过,这台电脑屏幕太小了,让我的眼睛不太舒服——这不是我的家,四周的一切都如此陌生,我却还津津有味地享受着女主人的方便面。 再回到“jack的星空”,我已发现了若干线索,文中提到“第一次见到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