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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回 双宰辅畅谈俗弊 两书生敬服良箴 (第2/4页)
从中再生出别的枝节,拖延的时间久了,即使想将就着把事情了结,也做不到了,家境就会因此衰败,事业也会因此荒废。这都是因为不能容忍,才导致身不由己,就算后来醒悟了,又怎么来得及呢!尤其奇怪的是,还有一种唆使别人打官司的人,哄骗愚昧的百姓,勾引他们打官司,捕风捉影,设计谋划,要么诬陷善良的人,要么胡乱牵连无辜的人,引别人走上打官司的路,自己却在暗中谋取利益。一旦事情败露,他们就远走高飞。老百姓无知,往往被他们愚弄,没有不被害的。这固然是唆使打官司的人造孽太多,但也是当事人贪心自找的。依我看,打官司这件事,不管你多么强横,多么机巧,时间长了,最终对自己都不利。所以《易经》说‘讼则终凶’。世人如果明白这个道理,共同营造美好的风俗,又怎么会有打官司的事呢? “再者,听说贵地的习俗,常常屠宰耕牛,我原以为一定是用来祭祀的。等仔细打听,才知道是市井小人为了获利,而那些贪吃嘴馋的人就竞相购买,当作食物。完全不想人没有五谷就无法生存,而五谷没有耕牛就无法生长。牛是世人养命的根本,不考虑如何报答它,反而把它当作美食,这难道不是恩将仇报吗?虽说这牛不是因为我而被杀,我一个人吃的也不多,但要知道老百姓屠宰耕牛是为了获利,那些善良的君子,如果都绝口不吃牛肉,没人购买,任凭牛肉腐烂,他们又怎么会再去屠宰呢?可见屠宰耕牛的人固然有罪,但吃牛肉的人,其罪过更是无法逃脱。如果论罪过的大小,那屠宰耕牛的人原本算是罪魁祸首,但这类人无非是市井中的平庸愚昧之辈,只知道追逐利益,哪里懂得善恶果报的道理。况且世间的牛,又怎么知道不是他们这些人的转世呢?依我愚见,《春秋》中对贤者要求更为严格,这罪过似乎应该全部归到买肉吃的人身上。倘若仁人君子终身以此为戒,胜过吃斋百倍,冥冥之中难道不会有善报吗? “我还听说贵地宴请宾客,常常摆满了珍贵的食物,极其奢华。桌椅摆放好,宾主就座之后,除了果品、冷菜十几种外,酒过一两巡,就上小盘、小碗的菜,南方叫小吃,北方称热炒,少的有四到八道,多的有十几道甚至二十几道不等。其间还会上一两道点心。小吃上完,才上正菜,菜不仅丰盛,碗也很大,有八九道到十几道不等。主人虽然如此盛情款待,可实际上小吃还没上完,客人就已经吃饱了;之后上的菜不过是虚设,如同供奉的祭品一样。更奇怪的是,这些菜肴不讲究味道的好坏,只以价格昂贵为尊贵。因为燕窝价格昂贵,一道菜的花费可以抵得上十道菜,所以宴会必定把它当作首菜,人们既不嫌弃它的样子像粉条,也不厌烦它的味道如同嚼蜡。等到吃完,客人就像吃了一碗粉条,又像喝了半碗鸡汤,而主人却觉得客人满嘴吃的都是元宝,这岂不可笑?主人招待客人,偶尔用一两道丰盛的菜肴,稍微多花些钱,也是难免的,但一定要是美味才行;要是主人花了钱,客人却吃得索然无味,这样的浪费,实在让人难以理解。我们这里燕窝很多,价格极低,穷人用它代替粮食,不知道它还能做菜。在市场交易中,一升谷子就能换一担燕窝。老百姓因为它味道清淡,不如米谷香,吃的人很少,只有穷人储存起来,以备荒年。没想到在贵地它却被尊为众多菜肴之首。可见人的口味,竟然有如此不同的喜好。孟子说:‘鱼是我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想要的。’鱼是取其味道鲜美,熊掌是取其肥嫩美味。如今贵地把燕窝当作美味,不知道是取它什么呢?要是取它味道清淡,那和嚼蜡有什么区别?要是取它滋补,宴会又不是滋补的时候。况且肚子里全是荤腥,那点燕窝,又怎么能补人呢?如果说是为了好看,可以用来炫耀富有,那为什么不直接把元宝放在菜里呢?其实燕窝再贵,又怎么能靠它来炫耀富有呢?这都怪世人眼界太浅,把它看得太过尊贵,以至于相沿成习,竟成了众菜之首,甚至还有主人亲自端上这道菜的。在贵地,这固然是尊敬客人的方式;但在我们那里看来,这简直就是捧上一碗粉条,岂不是肉麻又可笑?幸好贵地倭瓜很便宜,倘若它比其他菜都贵,那肯定会把它当作首菜。到了宴会的时候,主人恭恭敬敬地捧上一碗倭瓜,能不让人喷饭吗?要是不论菜的好坏,也不分辨它有没有味道,只把价格贵的当作尊贵的,长此以往,一旦举办宴会,没什么可卖弄的了,势必会去煎炒珍珠,烹调美玉,或者煮黄金,煨白银,把这些当作首菜。当年天朝的士大夫曾写过一篇《五簋论》,告诫世俗宴会不可过于奢华,菜肴以五样为限度,所以叫‘五簋’。其中所说的‘不丰盛也不节俭,斟酌适中’,可以作为千古定论,后世最应该效法。我们这里至今都恭敬谨慎地遵守着,无奈流传不够广泛。倘若珍惜福分的君子把《五簋论》刊印流传,并在乡里乡亲中时常劝诫,那么宴会就不会过于奢华,居家饮食自然也会节俭,一旦回归淳朴,还担心家庭不能富足吗?这话虽然迂腐笨拙,不合时宜,但后世的君子,难道就没有能采纳的吗?” 吴之祥说:“我听说贵地有三姑六婆这类人,一旦被